江苏省发改委关于《省发改委关于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核准的批复》
(苏发改投资发[2014]407号)
主要内容如下:
一、同意建设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,项目单位为如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。
二、本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如东县东安科技园区东安大道南侧、珠海路西侧,项目已建厂址范围内。
三、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焚烧处理垃圾800吨/日。垃圾焚烧采用2台400吨/日机械炉排炉,配置1套14MW汽轮发电机组。
四、本期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0478万元。
五、项目近期工程建设工期为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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