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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聚力攻坚描绘生态和谐新画卷

时间:2023-12-30 17:14 作者: 点击:

优良天数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,O3浓度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二,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,95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483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治理,强化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管理,建立

图为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权洪涛(中)带队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。

??????????????????图为菏泽市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城市风景一隅。

◆本报通讯员 夏雪 赵晨光

1月—11月,山东省菏泽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.50,同比改善2.6%;PM2.5平均浓度为44微克/立方米,同比改善4.3%;PM10平均浓度为80微克/立方米,同比改善3.6%;O3浓度为177微克/立方米,同比改善1.1%;优良天数212天,同比增加9天。其中,空气质量综合指数、PM10、优良天数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,PM2.5、O3浓度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二;8个国控河流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100%,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;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%……

2023年以来,菏泽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以全面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锐意进取、攻坚克难,坚持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和突出问题歼灭战,精准防治大气污染,系统治理河流水质,源头防控土壤污染,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。

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

菏泽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2023以来,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督导调度环保工作,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汇报,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、合力攻坚,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

菏泽市编制《2023年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攻坚方案》,明确春季聚焦PM10、夏秋季聚焦臭氧、冬季聚焦PM2.5和重污染天3个攻坚任务,出台春季扬尘污染治理12条措施、夏秋季臭氧污染治理13条措施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5条措施;推进3家焦化、10家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,以石化、有机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、家具制造和加油站(储油库)为重点,持续开展监督帮扶。

在水污染防治方面,菏泽市指导各县区分流域制定16条主要河流水质保障方案,“一河一策”全面治理;推动城乡涉水基础设施建设,今年已完成149.08公里雨污分流改造、1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地表水准IV类排放标准、95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483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治理;开展汛前、汛期河流排查整治,累计排查河流316条(段),发现各类隐患问题282个,并全部完成整治;强化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管理,完成5个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。

菏泽市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,严把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关,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供地的前置条件,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;开展全市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“百日攻坚”行动。对涉废单位实行分级监管,对461家工业企业和4233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,共排查发现问题399个,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。

狠抓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

针对中央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,菏泽市按照“照单全收、逐项细化、一条不落”的原则,认真制定整改方案,并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。

菏泽市严格落实“清单制+责任制”,建立台账管理制度,坚持每月定期调度、汇总、会商,对已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“回头看”,对整改进展滞后、工作推进不力及存在“表面整改、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”的责任单位采取提醒警示、督办通报等措施,倒逼整改落实。

为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,菏泽市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大督查行动,制定了督导评价办法,成立工作专班,每月对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价,形成通报,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交办至各县区落实整改。

截至目前,大督查行动已印发通报7期,推动解决突出问题380个。

通过一系列的行动、措施,菏泽市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,进一步完善了统筹协调、牵头推进、督办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,强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。

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

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,对环境治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。菏泽市将继续践行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理念,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,以更高的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菏泽市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突出“三个聚焦”,抓好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。聚焦颗粒物指标,紧盯排放大户、中重型柴油货车、施工工地、道路保洁,推进减煤控车和扬尘治理;聚焦臭氧指标,抓好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监管和治污设施运行维护,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;聚焦重点区域,形成大气环境问题发现、推送、整改、反馈、督办的闭环工作机制。抓好“三个治理”,强化各类大气污染源管控。抓好工业污染源治理,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监督帮扶力度,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;抓好移动源污染治理,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推动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;抓好扬尘源污染治理,督促施工单位、企业严格落实“7个100%”“5个100%”扬尘管控措施。

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强化源头治理。协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“两个清零、一个提标”,同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、黑臭水体治理。强化水质监管,定期通报水环境质量,分析影响国控、省控断面水质的各类因子及影响程度,持续开展汛前水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,动态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。严格实施纵、横结合的水生态补偿考核制度,定期通报生态补偿奖惩情况,进一步强化县区治水主体责任。

切实维护土壤生态环境安全,确保老百姓“吃得放心、住得安心”;落实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制度,完成2023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“回头看”,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;持续做好在产企业、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;持续抓好“无废细胞”和重点项目建设,加大宣传力度,根植“无废文化”,打造美丽“无废”新菏泽。

持续推进中央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、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。实行整改盯办机制,坚持每月定期调度和重点调度相结合,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、已办结的信访件,组织开展“回头看”,确保问题无遗漏、整改无死角,持续巩固整改成效。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,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,逐一对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时限、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,厘清存在问题,强化工作措施,坚持预警与督办并举,通报与约谈并重,确保高标准、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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